遇
在茶座上,各位太太叽叽喳喳地争着说她们赴宴、买首饰、做衣服的心得,我呆呆地听着,面孔上虽然挂一个微笑,但是心思完全在别的地方。
姐姐推我一下,“小丹,你怎么了?”
我低声说:“我不熟这些,无法搭嘴。”
“平时你挺能说。”姐姐埋怨。
“唔,”我笑,“吐苦水、骂老板的时候,我才能说呢,一说好几个钟头。”
她白我一眼,“人做工你做工,也没见过你那么辛苦那么苦恼的,你看人家林小姐做得多痛快潇洒。”
我笑,“林小姐的老板是她的达令,老姐,同达令打工,情况是两样的,不然的话,女秘书干吗同老板飞媚眼?不过是想做事方便点。”
“既然出来吃茶,你就开心点。”
“我是很开心。”我又笑了一笑。
“不做就算啦。”老姐到底是关心我的老姐,“不必再烦恼。”
我问:“不做做什么?我又没家庭。”
“换一样有兴趣的工作。”姐姐说。
“转行谈何容易。”我又觉得行不通。
张太太叫,“你们两姐妹,有完没完?为什么拿公众的时间来谈私事?太不投入了你们。”
姐姐连忙笑,加入战围,批评本港的珠宝镶得全不合她的心意,还是往外国买的好。
我很无聊地想:谁说天下没有快乐的人?这一群太太,天天睡到正午,出来逛街买东西,维持市面的繁荣,有什么压力?有什么不开心?我看不出来。
我趁她们忙着交际便溜到大堂看橱窗。
她们这餐茶有得好吃的,吃得累了回家休息一会儿,躺一下,重新化个妆,晚上再出去。
天天这们玩玩玩。
想想真不公平,多少女孩子在公司里看老板面色,打足一天字,啪啪啪声中年华老去,一个月才拿两三千,而这些太太买只鳄鱼皮包就是人家一年的薪水,贫富悬殊到这种地步,令人心寒。
我倒不想过得象她们这么奢华,但求有个小家庭,开辆日本小车子,有个佣人帮着做粗重的功夫,我就满足了。
可是家主人往哪里去找?
都二十五岁了,刚毕业回来的时候,也有人来追着约会,去过几次,我觉得他们花,他们觉得我古板,几个回合下来,没了音讯。
我呆呆地站在珠宝店门前,心里飞出去在十万八千里以外。
忽然有人在我肩上拍一拍,叫我“玛姬”,声音异常迷茫。
我转头,“我不是玛姬。”
他凝视我的面孔,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”退后两步。
我向他勉强笑笑,他走开。
我忽然之间兴致索然,想回公寓睡觉,便过去向姐姐道别。一眼看到那个错认我是玛姬的年轻人也在。
她们向我介绍,“这是陈太太的表弟菲立。”
我向她们点点头,“我要先走一步。”
姐姐说:“菲立,你帮我送一送小丹,你们顺路。“
我连忙说:“不用不用,真的不用!”
姐姐白我一眼,怪我不会利用机会,“你这个人真是,何必客气,菲立,你不会介意,是不是?”
我涨红了脸。
菲立说:“当然不,我们走吧。”
到这个时候,我也不便太不大方,便跟他出去。
他把双手插在口袋中,“小丹,你梳的发型,跟玛姬一模一样,我一时看错,对不起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我再三表示我不介意。
他开车门让我先上去,会心微笑说:“跟她们吃茶,闷死人?”
可不是,但我没敢说出口。闷就下次不再出现好了,何必多嘴。今天出来,我还特意打扮一番,谁知到了外头见到她们,才发学自己浑身过时,连最近省着买的一只最得意的别针,都显得十分寒伧。
我这才发觉天下有这么幸福的人,第一,难得她们头脑简单,满足于吃吃喝喝的生活,十多年也不腻,第二,她们的丈夫真的肯赚了来给她们花。
真是难得的福气,不由你不服。
“在想什么?”菲立问。
我笑笑,“没什么。”
“天气很好,要不要去喝杯茶,我同你去城市俱乐部。”
又是个见了女人便约会的男人,我想,但是我回家又干什么好?也是没有事做,对牢电视发呆。去就去吧,索性做他芸芸女伴中之一个。
我转过头来说:“我没去过城市俱乐部。”相信有不少女人为了这种吃吃喝喝的小便宜而耸然动容。
我跟他到达会所,一茶在手,人忽然松驰下来。地方实在是清静雅致,有这种好去处已经很不容易,难怪一般小妞喜欢同公子哥儿来往,是有些好处。
刚坐没一会儿,便有两个男孩子过来叫爸爸,我大感意外,因为那两个男孩已经超过十岁,而菲立看不出超过三十岁。
孩子很礼貌,我因为同他们初相识,只是随和地应对,没问题没表示。
不过他们一家三口非常融洽,看了令人羡慕,只不知他妻子在何方,千万不要看见我给我一个巴掌才好,于是我又有点略略不安。
他马上看出来,“我妻子已经过身。”他说。
“哦,对不起。”我说。
“已经三年了。”他微笑。
大一点的那个孩子看一看我说:“爸爸,这位阿姨好象妈妈!”
我一呆。
菲立低下头。
我冲口而出,“不会是玛姬吧?”
菲立脚点抬起头来道歉,“对不起,刚才我也是一时忘形,才叫起你来,其实也不是那么象。”他随即顾左右而言他。
总有一点象才使他忘形,妻子死了已经三年,他还在大白天叫她的名字,真叫人害怕,这种深情使旁人啼笑皆非。我觉得他怪,很后悔来吃这杯茶。
我这个人的性格多疑敏感,很小的事也盘算很久,故此忧虑很重,不算是个快乐人。
我的面色一定是怪怪的,故此他也有点尴尬,不不定期又尽说些别的话来支开我的注意力。
但是这一顿茶仍然冷淡收场。他驾车送我回家,我觉得非常地累,躺在床上,动弹不得。
第二天上班,车子塞得不得了,本来走二十分钟的路走足一小时零十五分。以后还是用地铁吧。我想,别乱贵族的了,这不是有没有车的问题,每天多在路上消耗一百多分钟,不许久我就死翘翘。
到了公司,看见案头上摆着一瓶花。我几乎怀疑自己没睡醒摸错房间。
花?谁送我花?
不可思议,自十七岁的时候收过花,至今已经两百余年,怎么又会有一束花。
我探过头去看,是白色的康乃馨,小小名片上说:“祝快乐。”署名陈菲立。
呵,是他。
多么难得,我微笑,因为无意被错认作他的亡妻,做了一刹那的死人,换来一束香花,多么神秘而浪漫的插曲,可是我不那么乐观,我目前的生活沉闷管沉闷,可幸非常上轨道,瞎了眼也懂得摸到公司来,人呼喝我,我亦呼喝人,出了轨道,我绝对不能担保会出什么错,何必冒这个险。
我取出小镜子照照,孩子不会说谎,我真象他的亡到?
花随之搁瓶中,三天后谢了,女秘书把空瓶取出。
新的花又来了,仍是由陈菲立先生所赠送,太好了,他的歉意仍然持续着。
同事们啧啧称奇,咱们公司象个大杂院,什么货都有,有一两个象小舞女般的青春艳旦最受欢迎,一般二十多岁,她们口口声声说自己小,莺声呖呖,引来不少狂蜂浪蝶,天天中午有人邀出去吃饭,但一贯取笑我的,却不是她们,而是一些老姑婆与老太太,因为她们跟我一样,马马虎虎地叫后生买了饭盒来吃,所以看不起我,现在有人送花来,忽然象是在我们之间划了一条界限,立分高下,她们要对我重新估计,大起骚动。
我很受刺激,那种稍带矜持的欢喜刺着我的心。
谁说送花没有用?真的送起来,那种效果,非同小可。
一直送到第三束,菲立的电话才来。
听到他的声音,我丝毫不觉陌生,仿佛他与我走了已经有一段日子,老拍挡了。
他的语气更增加这个因素:很熟络有礼地
“今天忙吗?有个朋友建议吃蟹,要不要一起来?再不吃要过时了,你明天有空吗?”娓娓道来,仿佛这处约是一早定好的。毫无疑问,他是追求女人的老手。
老手与熟手永远给人安全感,他们永远知道在恰当的时候做些什么事,说些什么话,永不出错。
我顿时答应他的约会。
回家翻翻衣柜,竟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可以穿出去,我苦笑,下点本钱吧,我想买数套大方耐久的,可以常常穿。
那日他到家来接我,开着香港和标准车平治,接我到他友人家。那家人住半山的豪华大宅,千余米,大得离谱,佣人都黑裤白衣,十多个朋友都不显挤,大家对我都很客气。
陈菲立没有把我介绍为“某大律师的小姨”,我很感激,即使别人对我不那么“肃然起敬”,我却维持了自尊。
陈菲立很受他朋友的欢迎,尤其是一两单身的富家女,对他很有好感,有意无意地自头到脚打量我,不是不带着挑错的眼光,但我装作很钝地应付过去。
幸亏我没有穿得太隆重,因为女客中有人穿着名牌牛仔裤与名牌T恤就来了,我身上一套湖水绿长裤衬衫总算得体。
其实他们也不是真正的什么富家嫡系,不过是沾到些姻亲的边,象董某是她们的姨丈,或是霍某是表姑丈之类,不过气焰已经颇为凌人。
直到他们提到菲立令尊的名字,我才略为一怔,没想到会是他,那真是鼎鼎大名的“社会贤达”,不过我也只不过是想了一想,随即搁在一旁,反正是做朋友,管他的爹是谁。
吃完蟹大家纷纷洗手,有人建议玩电子游戏机,我便坐下翻杂志,津津有味地读一篇科学报导来。
菲立前来问我蟹可好吃,我点点头。
他又叫我去玩游戏。
我坦白地说:“我不喜欢分胜负,所以不玩任何游戏,生平最讨厌竞争。”
菲立点点头,没多久便送我回府,他没有多话,我也没有多话,与他在一起很舒服。
约会完了,他还是照旧送花。
由白色的康乃馨转送到黄色的康乃馨,仍然是三天一束,两束花之后,他又约我去舞会。
要我的命,舞会最抛头露脸,做人的舞伴,水洗难清不是我小家子气放不开来,事实上防人之心不可无,弄得城里人人知道我同他走,事后我到什么地方找地洞钻?他有什么关系?他转头又约别人去了,中环一地起码有三十万女人等着他的电话,而我一弄得不好,嘿,吃不到羊肉一身骚。
我佯装很俏皮地推他:“我没有足够的道具应付那种场合,而且也不喜热闹。”
他听后没说什么,挂了电话。我握着话筒颇觉惋惜。以后没有花没有约了吧?
谁知道那日下午就由精品店送来一只庞大的盒子,里面放着全套的道具:一条朗凡的黑色吊带长裙兼披肩,黑色京皮高跟鞋、小手袋,以及一串头花。
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,忽然之间我决定走这么一趟。谁关心呢?也许他对每个女人都肯花这种心思,也许被他打动的女人不可枚数,有钱好办事,但我不再介意。
我立刻回电:“你准时来接我。”